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摸底排查培训会要求:摸清底数 做足功课 深入推进拆违三年攻坚工作

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8-03-26 0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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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我市拆违三年攻坚工作,3月2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市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委等单位召开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摸底排查培训会。

据《今日儋州》消息为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我市拆违三年攻坚工作,3月2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市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委等单位召开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摸底排查培训会。

会议对我市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的时间节点、排查范围、违法建筑认定标准等具体事项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要求排查人员要总结好摸底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问题共性记录,以便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拆违三年攻坚工作。

会议指出,对此次违建摸底行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启动问责制度,对摸底排查后出现误差较大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被问责。会议要求,各行政村(社区) 组织摸底排查完成后,由行政村(社区) 党支部书记、村(居) 委会主任审核签字确认,报送所在镇审核;各镇审核完成后由镇委书记、镇长审核签字汇总后报送市整违办汇总,并经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省整违办。要确保报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一旦发现存在摸底排查工作不扎实或误差较大或工作严重滞后的镇,将被问责。

据介绍,此次排查违建的范围包括各镇(含居)的建筑物、构筑物,即摸底排查城镇规划区和农村地区内的违法建筑。对存在下列任一条件的,可认定为违法建筑: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土地使用相关手续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土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农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面实施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以后,即2017 年1月1日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在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一户一宅”情况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公路、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吴日忠 编辑李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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